1.職能基準與能力認證之意義為何?

答:(1) 職能基準:「職能」係指成功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為了提高個人與組織現在與未來的績效所應具備之知識、技術及能力(包含態度與個人特質);而「職能基準」係指在特定之職務類別(職業)中所需要的一組職能,可用以檢驗是否具備達成工作績效所需的能力標準。
(2) 能力認證: 經濟部為與國家證照區隔之用語,乃協助民間機構依據職能基準所建立之能力認定制度,包括非國家級公務資格及專技執照(證照)或技能檢定。主要用來協助產業篩選適用人才,提供能力的證明,其對象多為白領專業人員。

2.職能基準與能力認證對業界有何好處?

答:(1) 降低新進人才甄選與培訓成本:公司或事務所招募新進人才時,若是依照職能基準或能力認證證書來作專業能力的初步檢核,則可在有客觀標準的情況下,省下一部分資格審核之篩選成本。另外新進人員進入公司或事務所後,通常需要一段相當的時間培訓,以使新進人員與公司運行實務接軌並進入狀況,若在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之輔助之下,不但在公司培訓課程內容設計,能有所依歸,亦可縮短新進人員之培訓時間,節省公司於此方面之成本,使新進人員得更快速上手、盡快為公司貢獻產能。
(2) 利於內部升遷與考核制度之運作:當公司實行內部升遷與考核制度時,若能透過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來運作,可有對內部員工專業能力評核之客觀標準,讓員工更有精進之目標,而主管也能適才所用。
(3) 提昇企業品牌形象與競爭力:一公司或事務所員工之專業能力,與該公司或事務所品牌價值有相當之關係,當一公司及事務所員工所具備之專業能力能以專業證照來呈現時,將使得該公司或事務所給予外界更完整、專業、更值得信賴之形象,藉以提昇公司或事務所之品牌形象及競爭力。「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即為公司的智慧財產業務部門及事務所員工獲取專業證照之平臺。

3.為何要推動本能力認證?

答: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的推動,有其政策上的目的及實質上的功能:就國家而言,可促進「智慧財產人員」供需媒合、導向「智慧財產人員」終身學習;就個人而言,取得此認證可證明個人之就業能力、建立明確的學習目標;就企業而言,是企業人才選用的客觀標準,且減輕職前訓練之負擔;就學校及訓練機構而言,可據以規劃合適產業需求的課程與訓練。
智慧局站在國家智慧財產主管機關之地位上,期望透過「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之推行,藉此發展智慧財產人員統一的評鑑指標,協助建立產業界認同的智慧財產人員專業能力標準與認證體系,有效導引相關人才的教育訓練,並可有助於縮短學用落差,提供企業界優良人才,提升專利專業人才素質及產業競爭力。

4.請問要如何取得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的內容?

答:

您可至下列網址下載資料及參考運用。

5.本能力認證由何單位舉辦?

答:

本能力認證係由經濟部於97年底責成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推動「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智慧局將本項工作納於「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下稱TIPA),委由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科技整合法律學研究所負責執行,由上開計畫所成立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於98年完成「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之規劃,於99年度起開始舉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專利類」之考試,並於106年度起舉辦「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類」之考試。故本能力認證之相關單位為:

推動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

執行單位:智慧財產培訓學院(TIPA)

6.請問報名時要繳交學經歷證明文件資料嗎?

答:

報考時不需繳交,應於申請證書時繳交,學經歷證明文件之審查,將以考生應試時間前一天(含)來認定是否符合報考資格。相關文件如有虛偽不實者,將不予授證。

7.請問網路報名成功後,需要寄送匯款收據予智慧財產培訓學院(TIPA)嗎?

答:

不需要。因網路報名系統所產出之匯款帳號為個人專屬,故經智慧財產培訓學院(TIPA)確認收款之後,報名程序即告完成。 也可至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專利網站,點選「考生查詢專區」查詢繳費狀態。

8. 請問報名及授證相關費用是否開立收據?

答:

各項費用之收取皆由智慧財產培訓學院(TIPA)開立國立臺灣大學之收據,繳款人並可於線上報名時選擇開立個人或公司之收據。收據將於寄發准考證時一併寄出。

9. 請問考區只有台北、台南嗎?

答:

目前辦理台北場、台南場。考前會公告地點,並提供交通方式與交通地圖供參。

10. 如未收到准考證或遺失准考證要如何參加考試?

答:

請於考前至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網站,依下列路徑自行列印准考證:考生查詢\登入系統\列印補發准考證\列印本頁。

11. 考試當天除了帶准考證應試之外,還要攜帶什麼文件或物品嗎?

答:

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汽機車駕照)入場應試,以供監考人員核對。另請自行攜帶應試文具(2B鉛筆、橡皮擦、原子筆、修正帶…等)。

12. 關於準備考試科目所需之專業知識,須由哪裡取得?

答:

本能力認證係針對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來命題,並非針對特定參考資料或教科書來設計題目。惟若欲對智慧財產權各領域之專業知識有全盤性的基礎認識,歡迎參考智慧財產培訓課程智財叢書(22冊)。

13. 無實務工作經驗、高中畢業、大學就讀中,是否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的報考資格?

答:

符合下列任一項者皆可報考: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肄業。
2.具2年以上商標實務相關工作經驗。
依簡章「伍、報考資格」規定,請自行確認應試時間前一天(含)之前是否符合上述報考資格。

14. 單科成績可保留三年,若應試時尚未取得報考資格,但申請證書時已具備報考資格,如此是否可以取得證書?

答:

不可以,申請授證時,需繳驗應試時間前一天(含)之前即符合報考資格之學經歷證明文件,使符合授證資格。

15. 是否將智慧財產能力認證之訊息推廣至各公司企業?以及是否有相關就業措施?

答:

智慧財產能力認證制度自99年度起正式推動,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與智慧財產培訓學院(下稱TIPA),積極努力向大眾推廣「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每年針對國內各大公司企業、專利/商標/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發送函文,以及製作電子報、文宣海報等方式大量發送廣宣資訊。經統計,平均有33%以上的考生是由所屬公司或事務所付費贊助參加考試,顯示僱主已開始重視員工是否具備智慧財產商標類之能力。

16.若今年已經沒有開辦相關課程,現在開始準備是否來得及應付今年考試?

答:

本認證考試只要在3年內完成單一類各科考試且各科成績均達到60分,即授予證書,建議若對於考試科目尚未完全準備充分之考生,可採取分次報考原則。目前TIPA依照考試科目規劃完整紮實之智慧財產培訓課程,可以作為輔助考試之選擇。

17.考試及格後,如何申請證書?

答:
1. 申請期間:達各該類別授證標準者,務必於各科目成績有效期間屆滿前,提出各該類別證書之授證申請。
2. 申請授證步驟:
  (1) 至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網站,自「考生查詢」處登入,查詢各科成績及確認成績仍在有效期內。
  (2) 至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網站「相關表件下載」處,下載「認證證書申請表」。
  (3) 備妥應備文件(請參閱3.申請授證應備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臺大法律學院,智慧財產培訓學院─能力認證組」,信封上請註明「證書申請(商標類)」。
  (4) 送出授證申請文件後,務必等候智慧財產培訓學院以電子郵件通知文件審查結果及繳款通知,請勿自行完成繳費
  (5) 接獲智慧財產培訓學院繳款通知後,至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網站,自「考生查詢」處登入,點選「證書申請」,再點選「證書繳費」以取得繳費之帳號,該帳號為應考人專屬轉帳帳號,禁止借給其他繳款人使用。
  (6) 完成授證費用之繳交。
3. 申請授證應備文件:
  (1) 以電腦打字或以正楷書寫填妥「認證證書申請表(商標類)」(請至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網站,點選「相關表件下載」)。
  (2) 最近一年內脫帽半身2吋照片(每申請一類證書應檢附2張照片)。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 資格證明文件(符合報考資格1者,請檢附畢業證書或成績單或學生證影本;符合報考資格2者,請檢附在職或工作證明正本)。
4. 上述申請授證應備文件不齊備者,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於15日內補正,不能補正或屆期不補正者,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得予以退件。應考人應提供應試時間前1日(含)之前即符合報考資格之學經歷證明文件供審查,以認定是否符合報考資格。相關文件如有虛偽不實者,不予授證。
5. 授證費用與繳費:
  (1) 當年度考生:112年度符合授證資格考生名單及證書格式,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核定、製作,約需6-8週工作天,每一類證書需繳納新臺幣500元。112年9月26日至11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提出之申請者,智慧財產培訓學院確認完成繳費後,於11月底以掛號方式寄送證書。
  (2) 成績於有效期間內之非當年度考生:每一類證書需繳納新臺幣500元,於每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遇例假日則提前)提出之申請者,智慧財產培訓學院確認完成繳費後,於單數月月底(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以掛號方式寄送證書。
  (3) 若掛號郵件因不可抗力致遺失、被竊或毀損,請於申請之次日起算3個月內提出,逾前項期限者,須重新申請。

18.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未來是否增加著作權類考試?

答:

目前初步僅規劃專利類3職務類別及商標類2職務類別之考試。有關著作權類是否舉辦認證考試,將於未來舉辦之認證專家諮詢委員會中提出討論,並將各界專家討論之決議提報智慧局。

19.身體狀況無法支撐全場考試,是否提供口述代打服務?

答:

本認證考試備有身心障礙考生服務,身心障礙身分考生於報名後,應繳交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1份,並於該梯次報名截止日以前,以E-mil、傳真、郵寄方式(擇1)提供,可以申請考生服務,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將主動聯絡,安排相關之考場服務。

20.是否需要將法規逐字背誦?

答:

考題會避免技術障礙、法條背誦之題型,針對此申論式命題委員評量的重點目標係是否具備完整概念、內容細節與條文是否熟記、並說明2者之間的關係。另本考試規範設有「試題釋疑」,考生於考試結束後若對試題有疑問,可於試題公布日起5日(日曆天)內向執行單位申請試題釋疑,同一試題每人以提出1次為限。

21.是否可參加TIPA舉辦的課程、研討會當作是換證參訓時數?

答:

以參訓時數證明申請換證者,應符合「於證書到期日前2年(含)內參與測驗主題相關之訓練課程,逾24小時以上(至少12小時為TIPA主辦課程或演講等活動)」之規定。與測驗主題相關之訓練課程,例如:商標申請註冊實務班等。或者亦可以「相關工作經驗累積逾2年以上」之標準申請換證。

22.證書效期屆滿後,如何換證?

答:

換證申請方式:

1. 換證時間:宜於到期日三個月前申請換證,以有效延續證書資格,超過有效期限則失效,不予以換發。
2. 申請換證步驟:
  (1) 至「相關表件下載」處,下載「證書換發申請表」。
  (2) 備妥應備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臺大法律學院,「智慧財產培訓學院─能力認證組」,信封上請註明「換證申請(商標類)」。
  (3) 送出換證申請文件後,請等候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文件審查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繳款。
  (4) 接獲智慧財產培訓學院繳款通知後,進入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網站,自「考生查詢」處登入,點選「換證申請」,再點選「換證繳費」以取得繳費之帳號,該帳號為應考人專屬轉帳帳號,禁止借給其他繳款人使用。
  (5) 完成換證費用之繳交。
3. 申請換證應備文件:
  (1) 以電腦打字或以正楷書寫填妥「證書換發申請表」(請至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商標網站,點選「相關表件下載」)
  (2) 最近一年內脫帽半身2吋照片(每申請1類證書應檢附2張照片)
  (3) 符合換證標準之相關證明文件:A.於證書到期日前2年(含)內參與測驗主題相關之訓練課程逾24小時以上,至少12小時為TIPA主辦課程或演講等活B. 或相關工作經驗累積逾2年(含)以上)
4. 換證費用與繳費:
  (1) 申請一類證書(含中英文)之一般申請:繳納新臺幣500元。於每月10日前(遇例假日則提前)提出申請者,智慧財產培訓學院確認完成繳費後,於單數月月底(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以掛號方式寄送給申請人。
  (2) 申請一類證書(含中英文)之急件申請:繳納新臺幣1,000元。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於 確認完成繳費後2週內(工作日),以掛號方式寄送給申請人。
5. 換證審查:上述證明文件之審查,將以證書有效期間來認定是否符合換證標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者,不予換證。

23.認證考試標準答案公佈之說明:

答:
1. 僅公佈填充題及選擇題之標準答案。
2. 簡答題及申論題,考生依其理解而作答,無標準答案。(不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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