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起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慧局」)為提升我國產業智慧財產專業人才素質,支援國家產業經濟朝向知識創新發展,自94年起即委託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執行「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設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95年起透過全省加盟培訓單位開辦「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班」,每年培訓逾1,000人次智慧專業人員,並於98年完成「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規劃,希望藉此協助建立產業界認同的智慧財產人員專業能力標準與認證體系,有效導引相關人才的教育訓練,除縮短學用落差,並可提供企業界優良人才,提升專利專業人才素質及產業競爭力。
(二)證照特色及優勢
「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建構之「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邀集產業界、學術界與官方代表參與規劃,廣納專利相關產業產官學研各界之意見,為國內首度針對「智慧財產人員」進行職能內涵分析,完成包括有主要職責、工作任務、工作活動、行為式績效指標、職能、工作產出等內涵,明確載明「智慧財產人員」所需具備最基本之能力,對企業界及實務界正式提供「智慧財產人員」工作內涵之定義。「智慧財產培訓學院」並依據「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發展出國內第一個專利類能力認證制度,完成「智慧財產人員—專利類」之評鑑內容與方式,即能力認證制度,包括有考試科目、能力指標、評鑑內容、評鑑方式、授證標準、換證辦法等規劃,提供業界人才甄選、聘用或晉升與員工訓練規劃方向,以及學界與教育界之課程及評量標準規劃之客觀標準。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考試」範圍的設定,係以測驗出欲從事智慧財產人員相關工作者應具備的基礎能力為目標,考試性質接近資格考屬性,因此考試內容貼近實務運作;通過本認證之專業人才,較容易被業界認可,可有較高之機會進入企業界及實務界從事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本能力認證適合欲從事或已從事專利相關服務工作者,以及各產業欲從事或已從事創新研發相關工作者報考。
(三)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執行單位:國立臺灣大學、智慧財產培訓學院
(四)認證架構
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建構之「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初步規劃出「智慧財產人員—專利類」3業務類別:A.專利技術工程類、B.專利程序控管類、C.專利檢索分析與加值運用類。未來將視需求及政策,逐年發展其他業務類別。